苏桥中学关于学生禁骑电动车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朋友: 学校复课开学,出现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车上学,上学时间段路上人多车多,学生年龄小,安全意识差,我校要求学生不能骑电动车上学,在此请家长朋友让自己的孩子骑自行车上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中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危险行为。 中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好奇、攀比的心理,贪玩及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 二、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朋友,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或朋友要求搭乘的请求,这样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就有相关的规定。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安全。 六、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提出禁止同学们骑行电动车类交通工具,出门改为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长接送等。希望同学们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希望家长朋友们监督好自己的孩子,严禁孩子骑电动车。 苏桥镇中学, 2022年6月15日
苏桥中学关于学生禁骑电动车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朋友: 学校复课开学,出现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车上学,上学时间段路上人多车多,学生年龄小,安全意识差,我校要求学生不能骑电动车上学,在此请家长朋友让自己的孩子骑自行车上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中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危险行为。 中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好奇、攀比的心理,贪玩及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 二、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朋友,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或朋友要求搭乘的请求,这样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就有相关的规定。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安全。 六、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提出禁止同学们骑行电动车类交通工具,出门改为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长接送等。希望同学们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希望家长朋友们监督好自己的孩子,严禁孩子骑电动车。 苏桥镇中学,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