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如下: 一、手机入校要求 1.一个原则。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如有极特殊需求,家长需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使用协议,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学生可带手机入校并按照学校规定使用。 2.手机入校程序。学生及家长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签订在校使用手机协议——手机入校。 3.手机入校后的管理。学生带手机入校后需交由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班主任老师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协议书》,学生在协议明确的时间和条件下让学生合理使用。 二、校内使用手机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2.手机在不使用的时间由班主任负责保管,学生使用期间则由学本人生负责,如使用时有损坏或丢失,学校及班主任老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早读午写、自习课、集会等)期间禁止使用手机。 4.学生在校期间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 5.学生在任何阶段检测或考试中,必须将手机主动交班主任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6.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7.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教师通过手机给学生布置作业,或者要求学生及家长用手机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的视为违规。 三、校内违规使用手机处理办法, 1.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的没收手机并告知家长缘由。 2.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给予教育并减轻处理;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家长教师协会商讨据具体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3.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违规使用一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扣2分并写出书面检查,违规使用两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扣4分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违规使用三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在评优选先中的资格。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保障家校畅通的其他渠道, 家长如因特殊情况急需与学生联系而又不能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的,可联系学校校长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等部门电话。 此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如下: 一、手机入校要求 1.一个原则。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如有极特殊需求,家长需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使用协议,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学生可带手机入校并按照学校规定使用。 2.手机入校程序。学生及家长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签订在校使用手机协议——手机入校。 3.手机入校后的管理。学生带手机入校后需交由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班主任老师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协议书》,学生在协议明确的时间和条件下让学生合理使用。 二、校内使用手机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2.手机在不使用的时间由班主任负责保管,学生使用期间则由学本人生负责,如使用时有损坏或丢失,学校及班主任老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早读午写、自习课、集会等)期间禁止使用手机。 4.学生在校期间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 5.学生在任何阶段检测或考试中,必须将手机主动交班主任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6.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7.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教师通过手机给学生布置作业,或者要求学生及家长用手机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的视为违规。 三、校内违规使用手机处理办法, 1.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的没收手机并告知家长缘由。 2.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给予教育并减轻处理;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家长教师协会商讨据具体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3.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违规使用一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扣2分并写出书面检查,违规使用两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扣4分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违规使用三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在评优选先中的资格。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保障家校畅通的其他渠道, 家长如因特殊情况急需与学生联系而又不能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的,可联系学校校长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等部门电话。 此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