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时间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组织 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 (1)、由校长、科研室主任、信息技术处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3)、成立教育科研专家评审组,对教育科研课题进行指导与评审。 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 总课题下的各子课题 科研室 (教导处)各学科教研组 校园网管理中心 校长室多媒体编辑、制作室 信息技术处电子阅览室 有线电视台 财产保管室 总务处 资料室 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国家总课题组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校科研室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发展规划”、“校教育技术工作实施细则”为纲,主动承担区级以上的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科研课题管理 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以上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本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以上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区级以上重点课题: (1)、进行课题申报:申报课题的内容要完整。(①课题名称;②确定课题的依据;③研究目标、主要内容;④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⑤课题组成员、负责人;⑥实验研究步骤及进度,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⑦课题经费等。) (2)、科研室主任每学期初制定学校科研总计划;安排好学期研究课进度;期末完成一份阶段性小结。并做好所有资料(电子稿和文稿)的收集工作。 (3)、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要有严谨的科研态度,主动学习上级下发的各项文件,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过程研究。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每学期围绕课题研究的主题上1-2节实验研究课;完成1-2份资料汇总;每学年至少写一篇参与课题研究后的科研论文。 (4)、完成课题结题的各项工作。 (5)、重视科研成果的推广和改良。积极参与各类科研比赛。 (6)、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随时准备上级的检查指导。 校级一般课题: (1)、各教研组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规划与主课题方向,结合学科特点与教改精神,并从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理论文献中发现问题,制定各教研组的课题研究方案,填写《平二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并于每学年开学初上报科研室审定与备案。, (2)、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理论学习资料、研究报告等。 (3)、校级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课题活动计划”,每学期课题组活动不少于4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及时做好“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每学期末进行“课题活动总结”。每位参与课题研究的老师期末撰写论文或经验总结。 (4)、平时备课上课要贯彻课题要求,每位课题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研究课。 (5)、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的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校级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校科研室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填写《平二教育科研一般课题结题申请表》,并提供课题研究结题的材料。结题须经校科研专家鉴定小组鉴定,才能确定结题并发放结题奖。 2、凡本校教师申报的科研课题或教改课题,必须经校审查签署意见后再上报。校外合作科研计划,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经校研究认可后,报校科研室备案。 3、每年第四季度,在总结当年科研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下一年的科研计划预测和论证。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在校创收收入中划拨一定的经费用于科研室的正常运行、课题的研究和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五章科研成果的管理及确认 我校教师的科研课题、教改课题、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等必须署名平利路第二小学,并持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科研室登记确认,备案。 第六章科研奖惩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的科研力量,保证科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按质按期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定下列奖惩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国家及市、区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校级一般课题的研究人员。 (一)、平时考核: 1、日常考勤:所有相关课题组成员每月按时参加课题组活动(听课、评课),能及时交流合理化建议,并能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的进行每月日常考核。, 2、资料整理:每位课题研究教师在进行每一轮课题研究后及时进行资料的整理归纳工作,且资料齐全、工整,格式统一的,每学期末能及时将资料交课题组长。 3、论文撰写: 期末在校范围评比优质的实验课、个案、论文等并与期末考评挂钩。根据各学科科研人员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能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开展课程整合,促进各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为扩大和提高我校科研的规模、水平和整体实力作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年终奖励。 (二)、立项奖励: 1、参加各类全国、市、区、校级课题研究展示活动表现突出的,按分工及承担任务的轻重给予适当的奖励。 2、参加全国、市、区、校各级各类论文、课件、研究课比赛并获得一定奖项的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3、做好学校专题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不断扩大范围,拓展深度,为形成校园网站而努力的个人给予专项奖励。 3、按规定对参与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和奖励;对于奖励在项目争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给予组织管理奖;对于实施课题得力的个人,学校将按每个立项项目的比例予以奖励。 4、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是评优晋级的前提条件,有优秀阶段性成果或结题成果推广较好的教师优先。
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时间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组织 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 (1)、由校长、科研室主任、信息技术处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3)、成立教育科研专家评审组,对教育科研课题进行指导与评审。 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 总课题下的各子课题 科研室 (教导处)各学科教研组 校园网管理中心 校长室多媒体编辑、制作室 信息技术处电子阅览室 有线电视台 财产保管室 总务处 资料室 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国家总课题组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校科研室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发展规划”、“校教育技术工作实施细则”为纲,主动承担区级以上的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科研课题管理 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以上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本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以上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区级以上重点课题: (1)、进行课题申报:申报课题的内容要完整。(①课题名称;②确定课题的依据;③研究目标、主要内容;④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⑤课题组成员、负责人;⑥实验研究步骤及进度,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⑦课题经费等。) (2)、科研室主任每学期初制定学校科研总计划;安排好学期研究课进度;期末完成一份阶段性小结。并做好所有资料(电子稿和文稿)的收集工作。 (3)、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要有严谨的科研态度,主动学习上级下发的各项文件,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过程研究。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每学期围绕课题研究的主题上1-2节实验研究课;完成1-2份资料汇总;每学年至少写一篇参与课题研究后的科研论文。 (4)、完成课题结题的各项工作。 (5)、重视科研成果的推广和改良。积极参与各类科研比赛。 (6)、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随时准备上级的检查指导。 校级一般课题: (1)、各教研组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规划与主课题方向,结合学科特点与教改精神,并从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理论文献中发现问题,制定各教研组的课题研究方案,填写《平二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并于每学年开学初上报科研室审定与备案。, (2)、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理论学习资料、研究报告等。 (3)、校级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课题活动计划”,每学期课题组活动不少于4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及时做好“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每学期末进行“课题活动总结”。每位参与课题研究的老师期末撰写论文或经验总结。 (4)、平时备课上课要贯彻课题要求,每位课题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研究课。 (5)、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的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校级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校科研室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填写《平二教育科研一般课题结题申请表》,并提供课题研究结题的材料。结题须经校科研专家鉴定小组鉴定,才能确定结题并发放结题奖。 2、凡本校教师申报的科研课题或教改课题,必须经校审查签署意见后再上报。校外合作科研计划,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经校研究认可后,报校科研室备案。 3、每年第四季度,在总结当年科研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下一年的科研计划预测和论证。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在校创收收入中划拨一定的经费用于科研室的正常运行、课题的研究和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五章科研成果的管理及确认 我校教师的科研课题、教改课题、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等必须署名平利路第二小学,并持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科研室登记确认,备案。 第六章科研奖惩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的科研力量,保证科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按质按期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定下列奖惩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国家及市、区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校级一般课题的研究人员。 (一)、平时考核: 1、日常考勤:所有相关课题组成员每月按时参加课题组活动(听课、评课),能及时交流合理化建议,并能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的进行每月日常考核。, 2、资料整理:每位课题研究教师在进行每一轮课题研究后及时进行资料的整理归纳工作,且资料齐全、工整,格式统一的,每学期末能及时将资料交课题组长。 3、论文撰写: 期末在校范围评比优质的实验课、个案、论文等并与期末考评挂钩。根据各学科科研人员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能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开展课程整合,促进各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为扩大和提高我校科研的规模、水平和整体实力作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年终奖励。 (二)、立项奖励: 1、参加各类全国、市、区、校级课题研究展示活动表现突出的,按分工及承担任务的轻重给予适当的奖励。 2、参加全国、市、区、校各级各类论文、课件、研究课比赛并获得一定奖项的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3、做好学校专题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不断扩大范围,拓展深度,为形成校园网站而努力的个人给予专项奖励。 3、按规定对参与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和奖励;对于奖励在项目争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给予组织管理奖;对于实施课题得力的个人,学校将按每个立项项目的比例予以奖励。 4、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是评优晋级的前提条件,有优秀阶段性成果或结题成果推广较好的教师优先。